各系學工辦: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評選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優秀畢業生的通知》(冀教學函[2023]9號)文件要求,現就我院2023屆省級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比例
我院全日制在校應屆畢業生。 評選比例不超過2023屆畢業生總數的3%。
二、評選標準
1、始終堅定正確政治方向,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對黨忠誠,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遵紀守法,道德高尚,品德優秀,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和團隊精神,在各項活動中能起模范帶頭作用,在學生中有較高威信。
3、熱愛所學專業,崇尚科學精神,勤奮學習,成績優秀,全面發展,具有開拓創新精神。各科總成績在本專業處于前15%,積極參加各種文體活動、社團活動、公益活動。
4、大學期間獲得兩次及以上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等榮譽稱號,或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獲得省級或省級以上獎勵(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國家獎學金)。
5、參加國家或我省基層就業項目,自愿到基層、邊遠地區和艱苦行業就業的畢業生;應征入伍退役復學的畢業生;創新創業意識較強,積極開展創業實踐活動且成績顯著的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選。
三 評選程序
1、組織師生學習領會上級文件精神,掌握評選條件,提高對評選工作意義的認識。
2、要認真聽取任課老師、導師的意見,并經過班級充分醞釀討論,然后由其所在班全體同學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
3、各系集體討論通過后,需將評選結果公示三天。公示內容包括推薦指標、推薦結果;公示地點不得少于3處。
4、公示期滿后,各系匯總評選名單,填寫《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優秀畢業生統計表》(見附件2),同時組織評選出的優秀畢業生認真填寫《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優秀畢業生推薦表》(見附件1),編號部分由學工部統一填寫。輔導員和系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要按照要求填寫意見、簽名、加蓋各系公章。
5、學生工作部審核后,將最終評選結果在校園網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學院領導批準,最后將推薦名單上報省教育廳。
6、2023年4月12日各系上報如下材料:
《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優秀畢業生推薦表(附件1)》(電子版上傳學工部,紙質版一式兩份上交學工部),學生填寫內容不能手寫。
《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優秀畢業生統計表(附件2)》(電子版一份);
公示照片截圖(電子版一份);
每位參評學生的兩項院級學生榮譽(三好學生、三好學生標兵、優秀學生干部或優秀畢業生)的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需填寫的材料表格及其中內容均要求統一用A4紙打印。所有表格必須保留原有格式,不得隨意更改。
四、評選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視省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嚴格按照評選標準和評選程序進行,保證評優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2、各系須保證上交評審表內容真實,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則該名額作廢,不再遞補。
3、各系須嚴格按照分配名額等額推薦,推薦名額不得超過分配名額。
五、名額分配
2023年河北省優秀畢業生名額分配表
序號 |
系別 |
畢業班人數 |
3%畢業班人數 |
名額 |
1 |
機械工程系 |
295 |
8.85 |
9 |
2 |
電氣工程系 |
254 |
7.62 |
8 |
3 |
電子工程系 |
266 |
7.98 |
8 |
4 |
建筑與環境化學工程系 |
150 |
4.50 |
4 |
5 |
經濟管理文法外語系 |
262 |
7.86 |
8 |
合計 |
1227 |
36.81 |
37 |
注:分配比例為畢業生總人數的3%,小數四舍五入取整。
六、評選結果
省教育廳將對各高校報送的推薦材料進行差額審核評選。6月底,可通過“河北就業創業”公眾號或河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信息網查詢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名單。
學生工作部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