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完善各項學籍管理制度,加強學生學習過程管理,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我院學風和考風建設,保證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學院本科教學實際情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經2014年5月6日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將應屆畢業生畢業前集中補考工作和在校生重考工作做如下調整:
1、2014屆畢業生在第八學期對于一、三、五學期未通過課程安排一次補考;
2、自2015屆畢業生開始,第八學期不再安排一、三、五學期未通過課程的補考;
3、自2014年入學學生開始,在校期間每門課程最多報名參加兩次補考或重考,報名而未參加重考或補考的學生視為放棄本次考試資格。
4、學生因修習學分不足未達到畢業條件要求的,準予結業。結業學生離校一年內,可申請返校參加未獲學分課程的重修,且隨開課班級一起考試,不再單獨安排,全部課程考核合格并經教務部審核通過后,換發畢業證書。
燕山大學里仁學院
2014年5月13日